老屋翻修成了违建? 行政处罚依法被撤销
兰州晚报讯(记者许沛洁)老屋子翻修,兰州市西固區都會辦理行政法律局認為這是违建,對屋主举行行政惩罚,命其自行撤除。屋主不平诉至法院,昨日,兰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颁布案件终审裁决——法律局所作行政惩罚没有法令根据生髮,,依法予以撤消。原审法院查明,本案涉案標的物位于西固區四時青街道辦四時青村钟家河45号院内。45号院内衡宇因年久失修没法住人,2014年8月,许某将45号院内衡宇举行了翻建。兰州市西固區都會辦理行政法律局(如下简称西固區法律局)認為,许某在未打點任何建房审批手续的环境下擅自搭建衡宇,违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國城乡计划法》,决议赐與以下行政惩罚:本日起七日内自行撤除位于钟家河45号院内搭建的衡宇。许某不平,诉至法院。
原审法院認為,被告作出的行政惩罚没有法令根据,应依法予以撤消。宣判後,被告西固區法律局不平上述裁决,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。二审法院認為,西固區法律局超越《中华人民共和國行政惩罚法》划定的惩罚種类對许某举行惩罚,没有法令根据。终审裁决:驳割草工具激活毛囊,,回上诉,保持原裁决。
頁:
[1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