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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程某某在担當西安市长安區XX街道XX村原XX村村民委员會主任時代,以取利為目標,违背地皮辦理律例,在未获得相干审批手续的环境下,經由過程组织召開村民委员會集會的方法構成决定,决议以在本村團體地皮上制作室第并予出售的方法筹集資金,其举動實系經由過程售賣贸易室第的模式讓渡團體地皮利用权,且不法赢利数额较大,其不法处罚地皮利用权的举動情节紧张,已触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八條之劃定,组成不法讓渡地皮利用权罪。西安市长安區人民查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某之犯法究竟清晰,證据确切、充實,指控罪名建立。
本案中,基于讓渡地皮利用权的决议系该村两委會成员及村民代表團體作出,所获得收益亦归属全部村民,本具备单元犯法属性,但因公廚房清潔用品,诉構造并未就此提出指控,本案不予触及,但被告人程某某作為涉案團體组织重要賣力人,本應承當响應刑事责任,故公诉構造仅對程某某小我举行追诉并不是其组成犯法的阻却事由。
据本案查明究竟,原XX村村民委员會虽已将售賣室第所获收益之大部門用于護手霜推薦,付出相干用度,付费後之余额(不足50万元)虽未到达本罪追诉尺度,但因上述付出用度中除應向陈某某给付之288万元,其余付出均系對不法赢利之安排,故本案不法赢利数额應据與不法讓渡地皮犯恶行為有關的收入(340万元)與付出(279万元)计较,即應為61万元,据護眼保健食品,此公诉構造對被告人提出指控合适法令劃定。因上述之收入340万元不含還没有收到之60万元,故本案不法讓渡地皮利用权價额還應计入此笔錢款,即應為112万元(已减除尚欠陈某某之9万元工程款)。
鉴于被告人程某某志愿認罪,并能照實供述犯法究竟,具备率直情节,依法可對其從輕惩罚。棗仁派,且因程某某主导原XX村村民委员會施行本案犯恶行為之初志系為改良本村村民糊口、栖身前提,而非為本身谋取私利,故在對其量刑時清潔劑,可酌情從輕。另斟酌到本案所涉地块面积较小,亦可對被告人得當從輕判处。基于上述事由,按照被告人程某某犯法情节、悔罪表示及人身伤害性,對其并可合用非禁锢刑。被告人及辩解人相干辩护、辩解定見,合适案件究竟及法令劃定,本院均予采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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